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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那些靈光一閃的關鍵字句
- 生而為人意味著什麼? 可能我們認為的「有自主能力、有智力、有幽默感」,這些可能只是我們擅自定義的條件,也就把那些智能發展不足、有「缺陷」之人排除在外了。我們很少會這麼認為,「只要是父母生下我們」就算是「生而為人」了。
- 在18世紀的英國,「白痴」是有法律上的豁免權的。
- 前提是要能夠讓審判者相信被告是個白痴(這邊說的白痴是別於一般人,幾無正確判斷力之無行為人)。
- 在當時的某個時期,即便只是犯下諸如偷竊的小罪,也會被判予絞刑。
- 總的來說,基於「憐憫」或是其他感受(?),被告上法庭「白痴」的親朋好友。會為其辯護,透過描述其悲慘經驗或是日常生活之無行為能力,以期能夠讓被告能夠豁免刑責。
- 對歐洲「白人」來說,行為舉止不一樣的「非文明人」,都是白癡。
- 概念很像中國所說的「茹毛飲血」,會覺得那眼前這些「新大陸」的原住民,都是未開化的「白痴」。
- 特別是對他們不知羞恥、不知冷熱、不懂得禮儀和所謂「正常判斷力」,認為這些原住民不如造訪的我們(文明人),就跟他們對國家內的白痴判斷標準是類似的。
- 在十八、十九世紀,禮儀的改變與公民權(人權)的擴大,世人對待白痴的態度「有所改變」。
- 原本只是隱形人般被接受,是大家覺得「需要照顧」的弱勢。
- 人們轉變態度,將這些白痴「正式審視」,但結果並不是太好,是將他們「歸為異類」隔離起來,關到收容所(精神病院)。
- 啟蒙時代的冒險家與學者們,急於為那些「未開化」的番仔定義。
- 只要是不受教,沒有遠見之人,便宣稱他們與歐洲「文明人」有別。
- 無論是「仁慈對待」或是「認為他們沒救」,當時的歐洲人都認為這些「有色人種」就是不一樣,需要加強某種形式的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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